Sunday, July 23, 2006

男女之间

女人最怕男人是一堆沙猪
男人最怕女人脑袋象浆糊
女人通常都是感情的动物
男人大半都是生活的侏儒

女人可以爱到义无反顾
男人只能爱到相当程度
女人失恋容易另寻出路
男人失恋可就万劫不复

男女之间永远说不清楚
互相厌恶又互相追逐彼
此可以找出千万个错误
却是五十步笑百步

女人对爱要求需索无度
男人总是显得马马虎虎
女人好不容易决定开始
男人却好象刚要结束

女人的泪可以融化冰雪
男人的哭却是山崩地裂
女人的坚强是金石不如
男人的温柔是沧海一粟

女人的胸前是男人的家
男人的肩膀是女人的床
女人希望男人象一棵大树
男人渴望的是精神支柱

女人说谎保证是天衣无缝
男人说谎终究是百密一疏
女人懂得演戏是一种天赋
男人永远败在经验不足

女人认为爱情是一种付出
男人总是把它当作一种征服
女人好不容易决定开始
男人却好象刚要结束

Saturday, July 15, 2006

我坐在这里看着时间溜过

周末的下午,马六甲唯一的购物广场。我坐在这里看着时间溜过。

好久没有这么的放松自己。姐姐要来购物做头发,我自愿当她的柴可夫司机。朋友常说我是个狡猾又精打细算的人。说得一点也没错,可以当个乖弟弟,又可以打发自己无聊的时间,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我就这样坐在Starbucks,管他外面购物战场上的撕杀的情况是怎样,我在网际网路里lepaking...

在新加坡淘金的日子,是没有这么的放松过。毕竟自己也不是喜欢一个人在新加坡的某个角落扮cool,扮了也没什么人看到。马六甲好啊,尤其是在人来人往的购物广场,加上又是唯一的购物广场,包会遇到认识的人。

我买了杯卡布奇诺,一杯RM9。对我个人而言,没什么感觉。记得我与同事说过,在马六甲,如果能坐Starbucks喝咖啡,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哈哈,RM9买个身份的象征,便宜到鸟那样。

换个角度... 刚刚来之前,买了两大包益昌白咖啡。(益昌是马六甲其中一家蛮有名的咖啡品牌,我天天在公司都会自己泡一杯。)一大包里有十二小包,一小包可以泡一杯白咖啡,份量是与我现在桌上这杯从美国飘洋过海过来的卡布奇诺一样。一大包价钱是RM9...(如果我妈知道我现在喝着12包的益昌白咖啡,她会杀了我。)

以苹果对苹果的观点来看,在这里的外国苹果是贵得惊人。加上如果是收入一般的小市民,享受外来货只是一种目标,也是一种期待,但不会是一种选择。我的家乡的人普遍收入不是很高,如果我今天赚的是马币,RM9的身份象征我会反卖会给你。

我面前出现了一位男侍候,他在清理我前面的那张桌子。中年的年龄,华人 。(我不是在搞种族课题) 他熟练的手法让我不怀疑他是在这里工作了蛮久了。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她是槟城一家日本餐厅的女侍候。年纪还算年轻的,样貌也不差。我出差槟城时常去那家日本餐厅,打从我第一光顾,她 就在那里工作了,至少应该是一年半了。我常想,为什么她会在那里工作,从她的外表来看,她应该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

Hmm...我这么想是完全没有看不起他与她的工作。

其实我们常都会站在我们自己的角度去看别人。自己可以做到的,别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可以做到,但事实常常并非如此。今天我很幸运是个大学毕业生,拿着一张毕业证书在街上招摇撞骗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且要随便找个轻松的文职是不难的,如果你的要求不高。可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看不起不是大学生的人...或利用职业把人归类成高尚或低级。这样的说法,很可能会有很多人心里会认为自己不是那样的人。我的确认为我自己不会有那样的想法,但实际上我有时会不自己的有着矛盾的想法。

我身在的社会,天上随便一滴鸟粪掉下来都会滴中一个大专生,管你是一流或九流的大学。在未来的十年,大专文凭就会好像是马来西亚的Mycard那么样,人人都要有一张,虽然那张Mycard实际上是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必要的时候,我们不必好像非法外劳那样被人带有色眼光来衡量...有点无奈,也开始有点不懂自己到底想表达些什么...

不要看不起别人,念过大学就未必是天下无敌...我只是幸运混的进去NUS,又那麼幸运的被我混出來,所以不要那么看得起我...

你可能也是幸运的一個,那么幸运的出生在你现在的家庭,那么幸运的有书读,那么幸运的你爸妈有钱栽培你,又那么幸运你能上大学,再那么幸运你能找到你现在这份工作...但是不代表这完全是你的努力换来的。别人也很努力,只是别人没你那么幸运而已...

黄舒骏的爸爸说过一句话:“高的人长大后可以当保镖,矮的人长大后可以当董事长...”

我还是坐在这里看着时间溜过...

Wednesday, July 12, 2006

地中海与我

地中海贫血是一种血病,这种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尤其是在地中海的国家,中东及亚洲地区。地中海贫血可分为两大类,分别有甲型(α)和乙型(β)。另外亦有轻型、中型及重型地中海贫血之划分。因患中型的比例较少,故我们解释重点放在轻型和重型地贫。

甲型(α)和乙型(β)地贫
在血液中,红血球内的正常血红蛋白成份是由两类的珠蛋白链组成,称之为珠蛋白链和珠蛋白链。正常的情况下,每一个人会拥有两组正常的血红蛋白基因;一组来自父亲,另一组来自母亲。如果从父母处遗传了一个或多个不正常的基因,珠蛋白链或珠蛋白链的制造会减少,引致地贫出现。决定一个人是有甲型(α)或乙型(β)的地贫便视乎以上的遗传情况。

轻型地中海贫血
轻型地中海贫血是指患者的身体携有地贫的基因,所以又叫做地贫基因携带者。大部份地贫基因携带者是没有任何病徵及不需要接受治疗。只有少部份人有轻微贫血。若非经过验血,大多数地贫基因携带者都不会知道自己带有这种遗传基因。

重型地中海贫血
重型地中海贫血亦称地中海贫血或库利氏贫血。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血病,病发于幼童期。患有此类型地中海贫血病儿童,其身体内不能制造足够的血红蛋白,他们需要终生定期的输血和接受药物治疗。重型地中海贫血一定由父母遗传,它是不会传染的。另外有轻型地贫的人亦绝对不会日后变为重型,详情请看重型地中海贫血的遗传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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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的身体频频出现些小状况,于是就做了个身体健康检查。踏入社会大学已经两年了,身体渐渐的已经适应了上班族的生活,同时也更容易患上一些上班族的小问题。为了安全起见,还是check一check比较好,反正以前都没正式的做个全身的健康检查。

今早报告出来了,大致上我所concern的毛病都没有,不过医生却丢了一个生字新词给我。她说我的血红素的数值是12.9g/DL。(什么是g/DL?)正常的男生是介于13~18之间,不过健康的数值必须达15左右。(干嘛不直接放15~18??)所以她怀疑我是Thalassemic。(或Thalassemia) 蛮深奥的生字新词,妈的,如果七八年前这个字在我的课本上出现过一百次,我也未必会记得。

原来地中海贫血症不一定是有地中海的人才会kena的...

对的人

你问在我心中是否还苦恼
那次受伤 否决了爱的好
谢谢你的关照 我一切都好
一个人不算困扰

那次流过的泪让我学习到
如何祝福 如何转身不要
在眼泪体会到 与自己拥抱
爱不是一种需要 是一种对照

爱虽然很美妙却不能为了寂寞又陷了泥沼

爱要耐心等待 仔细寻找 感觉很重要
宁可空白了手 等候一次 真心的拥抱
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
一定会遇到对的人出现在眼角

能愿意为了一份爱付出去多少
然后得到多少并不计较
当我想清楚的时候
我就算已经准备好
放手去爱 海阔天高

Sunday, July 09, 2006

前方是死路,希望在转角

一位新加坡国立大学,普通科学系主修统计学的毕业生,现在从事销售工程师的职业。日常生活不是问题,现实的生活与工作压力当着是种理所应当,顺流逆流还是要随波逐流... 你问他的日子开心吗?他会告诉你他不懂。他是活在别人定义的人生里,或许他也想要尝试一些他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下,他必须顾及他身边的人感受...

他或许很想回到一个他觉得很舒服的地方,随便讨个邮差的活来干,过些没有什么压力的生活。优哉游哉的生活或许很适合他。这么看来,他其实很没大志,其实他并不是很在乎。但对于他身边的人来说呢?或许他的身边的人也同样不在乎,但不代表他会因为身边的人的认同而开心...

他妈妈可能会告诉他:“Boy,爸爸妈妈不想要过些什么富贵的生活,只要看着你们个个活得快乐就好。”但是邻家的黄大娘的孩子,同是大专毕业生并且月入不错,又给黄大娘夫妇办了个中国探亲团的。又或许对面的张大婶的孩子用他的那辆刚买的本田,载张大婶到菜市场去买菜。别人家的孩子能干有孝顺的,相比之下,单纯的孝顺也未必是孝顺,如果你也具备同样的条件。

他的老婆可能会告诉他:“老公,只要我们可以活得快乐,再苦的日子我也陪你一起挨。”可是看着别人老婆用着最新款的N70,自己的老婆却是还在用着前年结婚周年送她的N3310...(当邮差,有个3310送你算不错了) 别人的老公,能干又浪漫,相比之下,仅仅的浪漫其实也未必是浪漫,如果你与具备同样的条件。

现实的生活压力还是会间接影响你,还有你身边的人。我们不是活在某个落后又与世无争的村落,我们是活在现实繁华社会里的一份子,彼此之间联着一条线而影响着彼此。这里没有世外桃源,不能不闻不问,更没有大隐隐于市的想法...

他曾经有个back-up plan,如果真的受不了,就回去家乡来个俯首甘为孺子牛。因为他觉得就算他不能为社会培养出一条条的栋梁,也不至于误人子弟。如今,他迷惑了。如果一天他的学生问他,“什么是生活??”.... “等你长大你就会明白了”,需要用这种烂答案来敷衍一条栋梁吗?他不懂。一个逃兵是没有教别人打仗的资格,因为他连面对战争的勇气都没有...

前方是死路,希望在转角...
我是看到转角,可是是左边那个,还是右边那个?

Saturday, July 08, 2006

情书

你写过情书吗?你收过情书吗?刚刚整理mailbox,发现之前为人代笔写过的几封情书,哈哈。其实打从懂得爱情的那一刻开始,我就觉得情书不是必杀技。情书写的再好,你未必会把他或她弄到手。搞不好,还会被别人当成呈堂证据,或他与她的饭后果。

一封好的情书,是不带有一个爱字,更别说是我爱你三个字。独孤九剑以无剑胜有剑为至高境界。情书吗,当然也无爱胜有爱啦。我爱你三个字可算是双面刀,用得适当你就会得到很大的效果,否则... 所以不能常用。

写情书的用意是因为想向对方表达自己当时的心情,同时也可以把一句普通的话弄得很诗情画意,这就是情书的好处。但是有些人却往往把情书当成是表达爱意的工具,今天我爱你,明天你爱我吗?后天再来个明天我要嫁给你啦... 爱个不亦乐乎。不过能天天用不同的方式说我爱你的人是很了不起的。甚至可以用到马来西亚的天气来说爱你,有够科学的,的确不容易。

认真想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写过真正的情书???

表达心情与感觉的书信的确写过很多,但是直接表达爱意的情书,印象中好像没有。帮友人写的情书也是那种超夸张又爱生爱死的,有点像“商业”情书。但是对友人的爱人好像很受用,再次证明爱情果然是盲目的,而且是盲到“贴邮票”,“贴屎”那种。

哈哈,有没有也不重要,反正你们也不会懂... 但我会考虑从事“代客写书”,嗯。

回头我应该会从我那堆mp3里找出张学友的“情书”...

可惜爱不是几滴眼泪几封情书...

Thursday, June 29, 2006

他,回来了...

久违了,我对正义感的启蒙先师。在众多位英雄人物中,我就只对他情有独钟。没有繁华的外形,看似简单老土却又不凡的身份标志。更重要的是他那维持世界和平的精神。

总觉得我们的世界需要有一个像他那样的人,拥有着维持与平衡着整个世界的力量,却也是正义的代表,永远都为地球的和平守候。他拥有力量,却不干扰世界的正常运作。必要的时候,他的出现会比任何的执法单位来得有效力。

我用“力量”来形容他的“能力”,是从人类物理角度来定义。因为他拥有的是地球人所没有的力量,这种力量足以让他能够得到任何能力,包括控制任何一个人,一个国家。或许他同时拥有着非凡的能力,包括统治,管理,但他却宁可大隐于市,把地球人应有的责任还给地球人。

其实,我觉得我从小就深深的受到他的影响,曾经我很渴望我们的世界里可以有一个他,曾经我也偷偷的妄想自己能够是他。每当打开每天的报纸,心里总会为人世间的人为悲剧而无力... 我对他的仰慕,不是他那外星人的力量,而是他那坚持正义的精神。那种精神,我喜欢称之为“超人精神”。这是我很个人的定义,严格来说,也是我做人的大方向。

所谓“超人精神”,他不会因为你他妈的政府无能,而去把所有的庸官给干掉。但他却会去阻止一场因为三美的工程部所制造的奇形怪状高速公路的车祸的发生。他不会管大势,更不会牺牲一人而救天下,他只会救得一个是一个。以他的力量+能力,他绝对可以打着正义的旗帜,号召良民来个“烈火莫熄”,但我不认为他会这样做。打个这样的比喻好像很无稽,我只想表达他那种在不改变人类世界的正常运作下,直接帮助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精神。(正常运作包括拥有一些人类劣根性的运作方式。)

回到现实,我们很多时候都面对到一些困境。有时是我们个人的能力无法改变一个局势,而且很多时候团结未必是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会有很多的受害者。我们其实拥有改变的能力,但是我们是现实的凡人,我们可以很选择性的把我们的能力利用在我们认为应该用的地方。一些人觉得他们必须利用他们的能力去改变一个局势,打救一个国家,因而笼络身边的人,希望来个团结就是力量。这些是“做大事”的人,他们是看“大”不看“小”,也是那种“一将功成万骨枯”的人,我们的身边就有N个这种人。

我个人心里一直都坚持着我独有的“超人精神”。我不会看“大”,我只针对个人。对于一个人而言,“我”就是全部。我不会想改变大局,却会尽可能不让不公的大局来影响我。同时,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我会选择性的去为我想要付出的人付出。对于“正义”的事情,必要的时候会“不择手段”,但不会用不法的手段。没有人会appreciate你对一个烂社会的付出,而且我不觉得你会有成就感。

今天我看到你流落街头,一事无成,我会停下脚步,给你一些钱,能够的话我会介绍你一份工作。只因为你是我朋友,或刚好我们有缘。我不会去幻想我是否有能力去让社会减少像你这样的人,但我会尽可能不让我自己成为其中之一。

可能我还是会望着天空感慨...
但我还是会继续我的脚步...
路有冻死骨,管他的...
今天有路今天走...

我们的社会,需要他吗?
我们不需要他,如果人人都是超人。

Monday, June 26, 2006

鲜花与牛粪

好久没有静静的呆在电脑前,好好的把脑里的杂物给整理一番。今天身体不是很舒服,就看了医生,医生还真好,买药还会送MC。反正有MC,不拿白不拿,在公司还会被人说散播细菌。今天,四点半就在家了。这两天,爸爸妈妈都会在新加坡。因为礼拜三他们将与大姐姐夫外甥到香港游玩。机票与费用由二姐包办。小儿子我唯有换些港币孝敬孝敬两位老人家。

在换港币的时候,遇到了两位男女,看到他们我的脑里就飘出了四个字,鲜花与牛粪。其实女的也不是超鲜花,但是男的却是超牛粪的。想想,上天是不是公平的?

也没有说是公平不公平的...
赫然想起黄舒骏...
“爸爸说考上大学后春天才会真的来临...”

想春天?

Tuesday, June 13, 2006

最佳损友

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
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奇怪过去再不堪回首
怀缅时时其实还有

朋友你试过将我营救
朋友你试过把我批斗
无法再与你交心联手
毕竟难得有过最佳损友

从前共你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
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
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
保守至到永久别人如何明白透
实实在在踏入过我宇宙
即使相处到有个裂口
命运决定了以后再没法聚头
但说过去却那样厚

问我有没有 确实也没有
一直躲避的藉口非什么大仇
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不知你是我敌友已没法望透
被推着走跟着生活流
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生死之交当天不知罕有
到你变节了至觉未够
多想一天彼此都不追究
相邀再次喝酒待葡萄成熟透
但是命运入面每个邂逅
一起走到了某个路口
是敌与是友各自也没有自由
位置变了各有队友

早知解散后 各自有际遇作导游
奇就奇在接受了各自有路走
却没人像你让我眼泪背着流
严重似情侣讲分手

有没有确实也没有
一直躲避的藉口非什么大仇
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不知你又有没有挂念这旧友
或者自己早就想通透
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总好于那日我没有没有遇过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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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往香港的途中,在飞机上看到陈奕迅这首歌的MTV。看着看着,心里随着歌词游荡,心里忽然想起了几个人。发现歌词内写出我与他们的感情,当时还真的有点感动+激动...

给有看到我看到我这篇blog的你们,给不会看到我这篇blog的你们,

不知你又有没有挂念这旧友...

Sunday, June 04, 2006

你的背包

其实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我是一个很喜欢背包的人。把所以的东西,都放进背包内,然后把重量平均的背着。那种充实的感觉,是一种满足感,我自己其实是蛮喜欢的。因为喜欢背东西,所以对背包的外形也会特别的在意。记得以前小时候,当旧书包坏了的时候,心里其实是有一点点的窃喜,因为可以换“新”书包了。(“新”可能是别人用过的。) 因为家里的环境不是很好,所以书包不是年年换,也未必是坏了一定就有新的,所以对新的书包是蛮期待。

现在自己有经济能力,买背包其实已经不算是很困难的事情。可是自己的背包其实也不是很多,就只有实用的几个。毕竟自己还是不会买太多无谓的东西,实用的东西,有一个就好。可是自己还是时不时看看商场橱窗里的背包,看看也爽。偶尔买个新的背包,背着新的背包出门,心里还是会有着那种小孩炫耀的感觉,哈哈。

喜欢背背包的我,可是却用着手提包上班。手上拿着手提包的感觉是非常的不爽,福建话叫“顶地”(din4 te3) 可是没办法,我个人总觉得穿着长袖打着领带背背包的感觉很奇怪,好像以前在学校里的巡察员,哈哈。有时候,宁可手上只拿一本书上下班而已。(拿那本书是为了上下班时在地铁里打发时间时读的。) 还有些时候下班了与朋友吃饭,有时只是带着一本书,别人总会觉得我的工作好像很轻松,什么都不用带。其实我也不懂也,因为我不觉得需要每天带什么东西回家。工作上的东西,其实也不需要带回家。每天上下班看见男性的上班一族提着个公事包,也不懂得这些人回了家会不会把公事包打开,还是在第二天原封不动的拿回公司?我是属于后者,基本上我是很少会回到家以后还会办公事的人。如果是真的有必要的话,我会选择留在公司一直到问题解决。拿公事包上下班对我而言,充其量只是为了放那本书而已,要不然就是我的心情好,觉得今天要把自己弄得“比较”像个上班族。

习惯了背背包,习惯了把负担放在肩膀上。有很多时候我都会把自己的事情放进自己的背包,让自己一个人背着。没有人会了解背包里的重量,当然也没有人可以分担那背包里的重量。自己其实也不是一个喜欢向人分享包包里的内容与重量,毕竟分享后还是要自己一个人背着。这样也造成了别人很多的“以为”。很多时候,我对别人的以为并不是那么的在意,也没那么多的闲情去澄清,反正我也不是周杰伦。

最近我从包包里拿出了一份背负了很久的坚持,很沉重,也很有回忆的价值。大概没有人会相信,但我自己是从来都没有那么的确定过。背惯了,其实一直以来都不觉得沉重,但放下后竟然是那么的不同。不能用轻来形容,但却是一种很‘容易’的感觉。没有怨没有恨,只有放下。没有笑没有哭,只有过程。

走了五年的时针分针与秒针停在凌晨的四点十四分的四十二秒,预兆着正式放下背包的一刻。

Monday, May 15, 2006

那天,我的心跳了一下...

今天是五月十五号,515,是个好日子,好的开始。

过去的几个星期,被long weekend弄得无心工作。妈妈因为外甥的眼部手术在新加坡呆了两个星期。所以,我的孤燥乏味的生活被添加不少的味道,一时之间无法适应。

一向来都是孤独的房间,忽然有了妈妈的温暖,有点不太适应。原本贴着“常满”洗衣篮现在是天天“供不应求”。衣服每天都有人烫,今天还是肮脏的衣物明天却会干干净净的躺衣柜里。每天都得报告下班后会不会回家吃饭。妈的,上几个礼拜的生活还真的很奢侈。

但,我天生命贱。基本上我不太能适应这种奢侈。尤其是在新加坡,一向来独来独往,我行我素的生活习惯其实并不能让我去很自在的享受这福份。虽然没有很严重的“被打扰”的感觉,可是就是会觉得很不自在。日常生活的过分“奢侈”,会让我这种贱命格的人对生活少了些积极性。

前几个星期在工作方面也提不起劲。不晓得是因为有太多的long weekend,人也因为期待休假而变得慵懒多了。其实,我很早就发现自己最近好像在工作方面找不到往日的方向,没有什么成就感。但我其实并没有换工的打算,因为我知道问题是出在我自己,走只是逃避问题而已。我在调整,我在期待,期待那个低潮后的死地而后生...

迷惘了几个月,逃避了几个月,原来面对不是一件坏事。原来一个人的过去是不太重要的,那天的心跳,是真的。

Monday, May 08, 2006

他在那里

我收拾行李准备要离去
为了理想我什么都愿意
在没有人了解我的都市里
我明白从今以后都要靠自己

我伤心的往机场走去
我告别了我最爱的City
喔 亲爱的朋友 请别为我伤心
我已学会怎么照顾自己

天在下雨,下着大雨
好像是代表我的心
我不哭泣 我不伤心
只要给我拥抱就可以

站在这里 想着过去
最爱的人都不在一起
我的孤寂 说给谁听
只想找个人聊聊而已
他在那里...??

Saturday, May 06, 2006

孤单而不寂寞的八宝冰

前脚刚踩进马六甲的家门,后脚就忙着出去与老友喝茶。之后就与其中一位老死去笃波。在大约十场的pool games结束后,我送了他回家。在他下车以后,我感觉到我的肚子正在抱怨说已经没有材料去生产大便了,我开始游荡在马六甲的街头,寻找东西填饱肚子。午夜两点十四分,红色的Iswara毫无目的地的在宁静的小城市内lepak。

之前或许有提过了。我很享受午夜开车在马六甲的街上游荡的感觉。边开着车,听着音乐,想着一些有的没的。

最近常看到一些新加坡朋友的blogs,有意无意的提到什么时候回马来西亚的打算,在新加坡很无聊空虚寂寞,很响往在自己家乡生活等等。其实这些都是离乡人的问题。(除了那些距离家乡只是一条长堤的‘近乡’人) 自己其实也不是常常在想着,计划着这些问题。

记得两年前,刚刚大学毕业,我告诉我自己三年后,我一定会重新踩在马来西亚的土地上,为马来西亚的GDP付出贡献。一年前,我告诉我自己,我一定要衣锦还乡,绝对不会两手空空回去,我必须带回我这里的一切,回去时,我决不可能从零在开始。今天,我哼着张洪量的“离乡人”里的几句歌词度日。

“今天有路今天走,抓住命运伸出的手,
离乡背井不是我愿意,可是故乡让我心疼。

今天有路今天走,看准机会不要错过,
远走他乡不是我愿意,可是故乡难以忍受。”

走过了那条仿佛似奈何桥的新柔长堤,我从另一个不同的角度回头看看我的番薯岛。我有了比较,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嗯...是非常的不足。我不是在踩自己的国家,我只是不想“同流合污”,我不想“提心吊胆”,我更不想“理所当然”,还有,我不想有事没事就高喊“Malaysia Boleh”。我每天还是会看星洲日报,有时候看完马来西亚的报纸,是会有一种很累的感觉,也有点欲哭无泪...

我把车子停在林镇潘酒家附近,因为附近好像还有几个摊子在营业。其实只是两摊,一摊是卖鸭面,鱼鲛面。一摊是卖甜品的。我叫了一碗鸭面,一碗八宝冰。八宝冰里有仙草,燕菜,黄梨,cendol里一条一条青青的,阿呆子等等,还有雪山淋上黑糖浆和红糖浆。绝对与新加坡又红色又青色的Ice kacang不同。

感觉上,我就好像到了新加坡的八宝冰,常常会被别人误认为是Ice Kacang,就算你再三的解释,别人还是会误解的。或许我比Ice Kacang好吃,也或许我比它便宜,所以我还可以生存下来。但我将永远是马六甲的八宝冰,也不会成为新加坡的Ice Kacang。

在新加坡的日子的确是很无聊,孤独的生活。因为我不想因为要有另一半而有另一半,我也不会想一些凡人般的因为想settle down就随便找过对自己好的人过下半辈子。可是我并不寂寞,因为我有寂寞的六味汤,空虚的面粉糕,无聊的Nasi Lemak的陪伴。因为他们也常被误认为新加坡的“清汤”,“板面”,还有“有鸡翅膀但没有kangkong的Nasi Lemak”...

Tuesday, May 02, 2006

爱一个人(又名:你征服了惰性吗?)

你发觉了吗?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时甜蜜,总觉得多了一个人陪,多了一个人帮你分担,你终于不再孤单了,因为至少有一个人想着你、恋着你,只要能在一起就是好的。 但是慢慢地,随着认识的加深,你开始发现了对方的缺点,于是问题一个接一个出现,你开始烦、累,甚至想要逃避,有人说爱情就像捡石,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但是你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她吗?

其实,爱情应该像磨石子儿,或许刚捡到的时候,你不是那么满意,但是请记住,人是有弹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你有心,有勇气,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还不如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磨光,你开始磨了吗?很多人以为,是因为感情淡了,人才会变得懒惰,其实人是先被惰性征服,感惰才慢慢变淡的。

在某个聚餐的场合,有人提议多吃点虾对身体好,这时候有个中年男人忽然说:“十年前,当我老婆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她说要吃十只虾,我就剥二十只给她。现在,如果她要我帮她剥虾壳,简直就是开玩笑,我连帮她夹菜都没兴趣了,还剥虾壳呢。”

难怪越来越多的人只想谈一辈子恋爱,却迟迟不肯走入婚姻。因为,婚姻容易让人变得懒惰。如果每个人都懒得讲话,懒得倾听,懒得制造惊喜,懒得温柔体贴,那么夫妻之间,又怎么会不渐行渐远渐无声呢?所以请记住,有活力的爱情是需要适度殷勤来灌溉的,谈恋爱,更是不可以偷懒的。

有一对情侣,相约下班后去用餐,逛街,可是女孩因为公司会议延误了,当她冒雨赶到时候已经迟到了30多分钟,她男朋友很不高兴地说:“你每次都这样,现在我什么心情也没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等你了!”刹那间,女孩的心决堤崩溃了,她在想:或许,他们再也没有未来了。

同样,在同一个地点,另一对情侣也面临同样的处境,女孩赶到的时候也迟到了半个钟头,她的男朋友说:“我想你一定忙坏了吧?”接着他为女孩拭去脸上的雨水,并且脱去外套披在女孩身上,此刻,女孩流泪却是温馨幸福的。

你体会到了吗?其实爱恨往往只在我们的一念之间!爱不仅要懂得宽容更要及时,很多事可能只是在于你心境的转变罢了。如果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他不错,那并不代表你会选择他。

我们总说:“我要找一个很爱很爱的人,才会谈戀爱。”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你却无法回答他,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

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可是后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才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会发现的。每个人都希望找到自己心目中百分之百的伴侣,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你身边早有人对你默默付出很久了,只是你没有发觉而已。

所以,还是仔细看看身边的人吧,他或许已经等你很久了。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爱到八分绝对刚刚好。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只有七八分,剩下两三分用来爱自己。如果你还继续爱得更多,很可能给对方造成沉重的压力,让彼此喘不过气来,完全丧失了爱情的乐趣。

所以请记住,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一个人不要超过八分。如果你正在为爱迷惘,下面这段话或许可以给你一些启示:爱一个人,要了解也要开解;要道歉也要道谢;要认错也要改错;要体贴也要体谅;是接受而不是忍受;是宽容而不是纵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问而不是质问;是倾诉而不是控诉;是难忘而不是遗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是为对方默默祈求而不向对方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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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看到这篇文章,看完以后心里有很多的话,不吐不快。我很喜欢文章开始的前两段...

其实婚姻究竟是什么?我没有经历过,我不懂。但我绝对相信我的爷爷奶奶式的爱情,绝对不是自由恋爱方式。但是他们是两个人,手牵着手一起从海南岛文昌县墨格村来到马来亚马六甲Kampung Tujuh。我阿公不是伟大的诗人,没有甜言蜜语送饭,却带给阿婆材米油盐酱醋茶。对阿公而言,婚姻不是爱情的延续,是一种生活,也是对另一个人的下半辈子的承诺。

自由式恋爱的现在,婚姻的定义似乎与爱情相离更远了。婚姻前是爱情,婚姻后是什么?好像没什么人会去顾虑。拿上面那个很厉害剥虾壳的中年人来说,只了解剥虾壳表面的意思,却不了解那动作背后的意义。如果照他所了解的来说,他的情敌应该要会剥三十只虾,会剥一百只的将是他的超级情敌。不过很多女人都会喜欢很厉害剥虾壳的男人,婚后会不会夹菜给你,其实并不是很重要。(是吗?)

婚姻与爱情基本上是同样的东西。如果我是真正的爱你,我不会因为结了婚就会更爱你。同样的,我不会因为结了婚就少爱你三斤五两八分。严格来说,婚姻是一种生活,两个人认定了对方,决定与这个人携手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重点是在“决定”,有点赌注的味道。试想想,两个人在各自不同的环境下活了至少接近二十年,如果用少过十年的时间去决定你和这个人一起过下半辈子,那是不是有点赌的味道?当然,我们是永远不可能完完全全的了解对方的,所以包容,体谅还有适当的彼此迁就(是彼此)是非常的重要的。

现今社会,很多人其实都不懂为什么要结婚。可是他们还是会很期待结婚,尤其是女生。我不是说不要结婚,而是很多人不懂的结婚的意义。其实很多的人期待是那童话式的结婚典礼,自己可以成为故事里的女主角。华丽的礼服,美丽的专辑,特别只为你而筹备的晚宴,亲朋好友们的祝福,这一切是你应得的奢侈,一生人只有那么一次吧。在这一层层的包装下,有几个人是真正想到礼服脱下以后,专辑发黄以后的岁月究竟会是怎样?如果你觉得你应该是懂了,我建议你还是应该再三考虑。如果你觉得你应该赌,愿意接受任何的未来,你觉得你是值得为这另一半赌一赌,那你就是适合结婚的人。

说到赌,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看好你的未来的另一半,你是否还应该继续的赌下去。看情况的吧。你的另一半对别人是不重要的,但对你 呢?重要,那是不是需要再三的考虑呢?不重要,那要那另一半干嘛?哈哈,我又自相矛盾了。其实真正重要的重要的不是说服别人,而是相信自己。自己认为是对的,你没有必要去说服别人。反之,由于无法说服自己,基于心里不安却要说服别人去支持你,祝福你,等到没人理你时却觉得别人不了解你,哈哈,这种人最好一辈子都别去做Sales。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我这种想法是太悲观,唯恐天下不乱。虽然我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可是我可以把歪理说得很动听,再加上拥有好像泡沫经济的离婚率的数据来support我的point,我想你也很难不再三想想我的point吧。我宁愿未雨绸缪,也不要晴天霹雳。

哈哈,其实我自己也不懂我这篇东西的point在哪里。我写废言通常都不在意有没有point的,可是里面有一堆乱七八糟的感觉,你可以catch到,你就懂我想要表达些什么。当然,最高境界的是选择性的去catch我的废话。

以上的那篇文章,最有feel的还是下面这句话,剩下的可以不看。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

Thursday, April 27, 2006

看女子

昨天在KLIA看到一位金发少女。以本人阅人无数的经验来说,(尤其是看女子) 她可是第一个我亲眼见到的“绝色美女”,至少是到目前为止。有人一定会认为,只要是女的,洪书义都会说她是美女。可是我从来都不曾用过“绝色”这两个字。(虽然我曾经用过“完美”) 我不想形容她 的外貌,因为我担心我的书写能力无法把她给我的感觉给完完全全的表达,我更担心我的形容词会有所误导,毕竟人与人之间对同一个字或词的了解或解释是有着一定的距离。

后来,我们在候机室不期而遇,(对我而言是“不期而遇”)原来我和她乘搭同一班飞机回新加坡。在我在人群中找到一个空位坐下后的五分钟,恰巧她坐在我对面的空位。(真的是那么巧,是我先坐下来的下来的。) 这时,我就有机会将这位天人给看得更清楚,仔细。这时,我看到钻石里的瑕疵,证明上帝造物是不会完美的。我看到她的眼睛部份一带有着若隐若现的雀斑...唉!一阵的感慨后,我还是觉得一般的美女仍然无法与她媲美。(纯粹个人意见)

抵达新加坡后,我再次重遇对方。(我是用“重遇”,不是用“相遇”) 在从机舱走到关卡的路上,她一直走在我的前面。看着她的背影,我心里带有一丝丝的不甘,因为她高过我大概5~10cm。一路目送她到关卡,我才黯然的一个人从Acess Card的lane离开了Arrival Hall。

在回家的路上,我在计程车能望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回味着刚刚留在脑里的倩影。赫然想起,为什么我刚刚会感到不甘?(我常会这样,无端端想起一些即有关又无关的东西) 我只是看女子罢了,干嘛我要感到不甘啊。她身高高过我关我屁事?我黯什么然啊? (这句不是粗话。)

想深一层,我们男子看女子,究竟是用什么角度来看呢?是不是好像欣赏着某个风景?或者好像欣赏一辆汽车,一个手表那么样呢?

我倒认为男子看女子就像是欣赏一辆车子。车子的外形,性能固然重要,但男子通常都会把自己放在“如果我拥有这辆车子”的立场来判断。这辆车子的外形再好看,性能再好,可是我们不把自己摆在拥有那辆车子的立场,我们是不会有那种切身的feel。看女子,也是一样吧?哈哈。(又多了一个歪理了。)

那是不是说,男子是不会欣赏一些不能拥有的东西,好像风景之类的。好像是,因为不能拥有,怎么切身去feel呢?每当女子对男子说:“今晚的月色真美啊。”男子通常都是不懂的。所以他们常说“对啊,因为有你,所以很美。”其实是不关风景的事,如果可以拥有你,石头都是美的啦。哈哈哈哈...

P/s: 我是说男子,不是说男人,有着一定的分别的噢。
P/s 2: 给所有我亲眼见过的女生,她比你们美。=P
P/s 3: 纯粹个人看法,不代表全男人类的看法。非常纯粹“看女子”而已,不包括看后追。

Wednesday, April 19, 2006

别人的

很多时候都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很有品味的人。对于买东西,我其实一直都没什么眼光。一般来说,只要看得顺眼又需要的,我都买得很随便。我的身边有着很多很多的很有品味的朋友,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对于品牌的认识与研究,都比我好太多了。和他们在一起,总会觉得自己好像很老土...

常常走在人群中,有意无意的都会看看与比较别人的东西。

常常看到别人的领带总是比较好看,不懂他们在哪里买的。自己去买的时候,却找不懂类似的感觉。想自己去选择,却怕自己的眼光老套。毕竟好的领带其实很不便宜,花了钱买了却还让人说老套,好像很笨酱。

常常觉得别人带的手表好像很不错...
常常觉得别人的穿的上衣好像很好看...
常常觉得别人的工事包好像很“in”...

走在闹市,常常觉得别人的女朋友好像很美...

Tuesday, April 18, 2006

路

我走在上班的路上,途中会经过一条白色的小道,这是我每天上班必经之路。也不知为什么, 我忽然想知道,这条路,我还需要走多久?

我想起以前走过的路。从家里到邻居家玩的路,从家里到学校的路,从家里去打工的路,从家里去到她家的路,从马六甲到新加坡的路,从宿舍到LT的路,从宿舍搬回到大姐家的路,然后是每天上班的路... 走过这么多的路,最长的那条路是从马六甲到新加坡的路。

从家里出发的路,我懂得每一条路的方向。无论如何我都会找到回家的路,因为我知道,家就在我后面。

一条间隔线,分别了两种感觉。南北大道前的路,是从家里出发的路。而南北大道后的路,是从心出发的路。从心出发,我感觉不到从前有家在背后的安全感,我告诉我自己,你长大了,得学会走路,走出你自己的路。

白色小道,上班的路,我其实是踩着别人的脚步,别人的脚步的下面是另一个别人的脚步,我无法知道那是谁的脚步,我只能肯定那绝对不是我的脚步。

走着走着,我赫然发现,原来在马六甲到新加坡之前的路,其实是我自己走出去的路。那之前,没人教过我怎么走,每一条都是我自己走出的路。

走出去,就有路...
这里会是我,衣锦还乡处???

Monday, April 17, 2006

春田花花同学会

昨天刚看了这部电影,里面有一片段令我异常的激动。我把那一段的对白copy了下来,或许你会从文字里你会feel不到那原来的味道。不过我相信有一些你们一定可以感觉到那隐隐的的意思... 因为那就是你我的每一天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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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这一集就先跟大家讲“脑壳坏掉”。好了,你可否跟大家说说你的脑壳是怎么个坏法?”

“噢,那个脑壳老是好像迷迷糊糊的”

“是不是好像我们所谓的‘呆头呆脑’?”

“不是呀,我思考和做事都没问题的。只是那记忆力,就算是五分钟以前发生的事我都可以忘得一干二净。”

“这么严重?那你还记不记得刚才你从哪来?”

“不记得了。”

“那你还记不记得怎么认路回家呢?”

“是呀,不记得了。”

“有个问题我想问问,太奇怪了,你没有了记忆力,那你的日常生活怎么过?”

“还是一样:起床呀,穿衣服,上班。”

“怎样上班?”

“不就搭地铁。”

“你怎么知道在哪个站下车?”

“不知道呀,我也是搭的差不多... 看到人家下车,我跟着下。哈哈”

“然后到哪去呢?”

“唔...不知道呀,那些公司通常都在商业大厦。总之随便走进一部电梯,总会有人按个钮...”

“到了那些公司...你做什么?”

“唔...不知道呀,随便找个门口进去,进了门,没人干涉,就找个位子,坐下办公了。”

“那些东西你会做吗?”

“不用会的,问问人家就行了,不过原来人人都不会的。那就随便打几个电话,讲一堆话,又到了午饭的时间了。”

“午饭你倒记得?”

“不用记的,肚子饿不用记的嘛。然后就跟人家回公司了...”

“那下班后呢?”

“喝点东西,然后就回家。”

“你怎么记得你家在哪?”

“不记得呀,都是什么轩呀,什么华庭... 我随便按些密码嘟嘟嘟嘟嘟,能进去就行了。”

“哇,那屋子是不是人家的啊?”

“什么人家不人家?人人的家都是按了给银行的。进了门,狗不咬,就是自己的家了。哈哈哈。然后就冲凉,吃东西,然后就看一会电视,然后跟老婆...嘻嘻...上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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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pril 15, 2006

不写信不代表我忘记你

还记得吗?我们是Form 2的时候认识的。那时是我的中学,马六甲公教中学红新月会的营火会。你们一群来自外州的红新月会会员被邀请到我们的学校来。这种情况,是我们和尚学校“久旱逢甘露”的时候,有机会认识新朋友,又有女生,哈哈。坦白说,事后我其实并不记得你们任何一个人的样子。因为我家教严格,妈妈不让我在求学时期认识女生,哈哈。

第一封信,是你开始的。第二封信,也是你写的。第三与第四封信的寄出,才换来我的第一封回信。两个星期里收到四封你的信,我还不回信,我就是真的没人性。那个时期,你的名字在我家还蛮红的。从此,我有了一位“笔友”,第一位笔友,也是唯一的笔友。

我们来往的信件其实并不是很多,也不频密。最大的原因是,你的这位笔友是天生提笔手酸症候群,一拿起笔就会手酸,写了几分钟,那字体就会像吉隆坡的高速公路的艺术那样,左右穿插,龙飞凤舞。医生说天生提笔手酸症候群是不能根治的,为了避免一命呜呼,就必须避免动笔太多。哈哈...

对啊,我相信你心里一直都会这么想,我总是有我的“理由”少回信,或不回信,连一年一度的贺卡有时都会没寄。我其实并不是一位很好的“笔友”,这点你比我更了解吧。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相识是很偶然,联络并不频密,见面更不用说了。我们应该只见过少过五次面吧?而且其中一次并不是“相见”的那种,对吧?你记得有一年的营火会后,大概是午夜十二点,我们公教的几个工委和你们几个外州来的“贵宾”打篮球,而且一打就停不了,一直到半夜三点多吧。事后的几天,我才从你的信件中得知,你原来在一直都在一旁观看,而且“捧场”到散场。我忘了我是否有告诉过你,其实我感觉到一种怪怪的感觉,(当然不是那种自以为是的感觉啦,我又不是帅哥) 原来当天你在场。后来你举家搬到沙巴,你我相见的机会就更渺了。

和你的相识,应该有十一年了吧?这些日子,虽然你我的联络并不频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会把你我的感情当着是老朋友的那种感觉。你我的感情其实并不常灌溉,可是我却觉得你我一直都会很关心彼此的近况。你我的了解不深厚,没有那种历经生死的经过,可是我却觉得我的心中还是保持着那种纯纯的感觉,很简单,很直接的,只因为你是我的朋友。那种感觉,没有华丽的包装,更没有虚伪的成分。我常想,如果我们常见面,我们感情的成分可能将会被现实污染了

人生的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很多不同的人,真真假假的人,给过我们希望的人,也让我们失望的人。我很庆幸我的人生的路上有你这位朋友,我们纯纯的感情很不现实,也因如此,我不曾让对方有过任何伤心与失望,这样其实是更好,不是吗?感谢那首四封信,它们让我拥有一位心灵里完美的“朋友”。

一直维持我们这份纯纯的感情的,其实是这句“不写信不代表我忘记你”。当年我看到这一句话,我马上想起了你。这句话完完全全的道出我心里深处的感觉,是一种承诺的感觉。至今,我仍然觉得你会feel到我想要表达的感觉,或许就像你第一次看到这一句话时的感觉。

今天是你的生日,你的生日我年年都记得,只是有时忘了寄贺卡而已... 今早收到你的sms,贺卡应该到了吧。 今年我可记得,因为“不寄贺卡不代表我忘记你生日”这句话是不能年年都用的,这是必杀技来的。祝你生日快乐,希望你一家健康,心想事成。快结婚了吧?我知道你一定会幸福的...

感谢你的出现... 你我的感情让我更确定了,感情是完美在心里,而不是在现实生活。

Thursday, April 13, 2006

6,26, 46...

今早睡过了头,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起床。 比较上个星期的睡眠质,这个礼拜的真的睡得不怎么好。虽然说睡迟了,可是我却慢条斯理的准备上班,只因为我平时是起得早,而今天是起得刚刚好。(妈的,还有押韵咧。)

在下楼的途中,我在电梯里遇到了一位中年人。当电梯门关上时,我从电梯门上的镜子看到一个很对比。这位中年人,大概四十多岁,头发有点稀疏,(简直是没梳) 身上穿的白领族的长袖装,裁剪是松阔形,双眼呆滞,略有驼背。

倒影中的我,最明显的分别是,我少了二十年。我看起来比较年轻,穿着比较整齐,整个人看起来比较有精神,有活力。(我是用“比较”,未必是“一定”) 看着我自己的倒影,我看到自己的眼睛,刹那间闪过了几秒钟类似那中年人的眼神...顿时,我想起了昨天拿到公司去做扫描的照片,我六岁时拍的车头照。

照片里的眼神,有着浓浓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味道,那时候的我,又少了二十年。

原来,六岁时是不知“天高地厚”,二十六岁略知“天高地厚”,或许四十六岁是太过了解而逃避“天高地厚”...

我不懂,或许等我四十六岁再告诉你。